九十年代东北地区经济不太好的时候,老萨等一干人到大连出差,一个叫李民霞的同事一不留神,在九州饭店前的广场让人给劫了。
她被劫了,我们不是跟着着急害怕,而是深感好奇。盖因为这李小姐虽然是个娃娃脸,看来娇滴滴的样子,职业可是女工程师,干起活来十分泼辣,豪迈不让须眉。到东北出差这次,星期天大家自由行动,我和另一个蓝同事决定去老虎滩看军舰,走在路上,那位忽然一扯我 – 看。
看什么?望向马路对面,只见对面大排挡前,李小姐正一杯老酒一盘螃蟹,对酒持鳌呢!
就她这样的,能被劫?做工程师的随身带着工具,照她那性格,怎么没拿出扳手来给那小子一下?
细问才知道情况特别,换了我也不会给人家一下。
当时她在广场上闲逛,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四十几岁的东北大哥,面貌粗豪,体格雄健,盯着李小姐看了半晌,好像下了决心似的,从人流中迎着她蹩过来。李小姐刚奇怪这人怎么放着好好的道不走,非要和自己争路,这位忽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,对着李小姐的脖子一比,扑了上来。
李小姐吓了一跳,仔细看时,却见此人手持的刀着实可爱,竟是一把修铅笔的折刀。不等小李反应过来,这位大哥口里带点儿颤音喝道:“一块钱,就要一块钱!”
……
事后,李小姐叹息,说我特想问他要是我没零的,你会找钱给我嘛?
环顾周围,川流不息的人群对此视而不见,还有几个这样眼睛发红的中年汉子在人流中穿来穿去,穿的都是破旧的工作服。
回到北京,当趣闻和一位警察朋友谈起这件事,对方一个条件反射 – 一块钱?一块钱抢劫也是犯罪啊!一块钱……一块钱、,唉。
最后这一声叹气是我们共同的 – 抢劫,谁会抢一块钱呢?
那可是我们的老重工业基地阿。
铅笔刀,算不上凶器。警察朋友最后找了个理由给抢劫的开脱。
不知道这句话算黑色幽默,还是那抢一块钱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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